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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公司纠纷

 01-01 15:20  悬赏 0  发布者:flyawa…… 给我留言 地区:河南-信阳 回答:(2)
你好,我想请教一个问题.甲乙丙丁四人合伙开物流公司,甲乙丙三人合占50%股份,丁自己占50%股份.公司刚成立不久,需要雇佣两个货车司机,为了节约开支,公司只想雇佣一位司机,丁会开车,甲乙丙提出让丁做另一个司机的工作,但是不给丁开工资,甲乙丙的说法是丁作为股东,不该给他发工资,只参与分红.甲乙丙只投资钱,不参与公司经营,丁付出了劳动,应属于多劳多得吧?!请问甲乙丙他们这种做法合理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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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1月01日 15时23分
工资和分红两码事,应当分开处理。
追问:

那您的意思就是应该付给丁工资,这样理解对不对?

回答:

应当支付工资。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非常感谢您为我答疑解惑!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1-01 16:03
你好:不合理
追问:

那怎么算才合理?能不能给点宝贵的建议?

评论者:李永专业律师
时间:2013-01-01 19:59
应支付工资。详情请来电或找李永律师当面详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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