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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故意伤害,双方都有轻微伤。

天津-宁河县 01-01 19:41  悬赏 0  发布者:郁闷的冲动 给我留言  回答:(8)
甲方故意在三楼的楼梯上趁乙方不知道的情况下,向乙方后背踢一脚,乙方跌跌撞撞的到了2楼,(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然后甲方继续追打乙方,乙方跑到楼下,甲方追了下来,在打斗的过程中甲方也有明显伤痕,乙方处于下风属于挨打状态,后来被人发现的时候,甲方正骑着乙方的身上打乙方,拉开了。双方都是轻微伤,责任怎么判定。
问题补充:
如果双方都去医院的情况下,应怎么赔偿,责任怎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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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1-01 20:56
可以报警处理,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一般的,应当由甲方赔偿。
回复时间: 2013-01-02 09:16
按照过错确定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1-01 19:43
你好,本案只涉及到民事赔偿责任,甲方过错较大,承担责任相对应当多一些。
回复时间: 2013-01-01 21:22
甲方责任更大些
回复时间: 2013-01-01 21:59
均未构成轻伤以上,双方都不构成刑事犯罪。就医药费等实际损失,双方均可要求对方根据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责任比例双方协商不成可起诉至法院,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认定
回复时间: 2013-01-02 13:54
涉及到民事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1-03 15:36
你好。
属于民事纠纷,混合过错。
回复时间: 2013-01-03 21:28
你所述的轻微伤是公安局委托物证鉴定中心和法医学会的鉴定结果吗?如果是的,那么双方都不构成故意伤害罪,只是互相赔偿民事损失,协商不成的起诉解决,但是派出所可能会给予治安处罚,罚款或者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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