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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转让后未办理过户手续,事故责任是否与原车主有关

河北 01-04 19:34  悬赏 35  发布者:zl6024…… 给我留言  回答:(4)
客运大巴转让后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私下有转让协议在发生事故后,原车主还需要承担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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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1-04 19:36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 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原车主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1-04 19:51
原车主无责。
回复时间: 2013-01-02 09:23
据你所述,原车主无责。
回复时间: 2013-01-07 16:37
您好,发生交通事故时原车主不用承担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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