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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关系期间债务承担

湖北-孝感 10-26 14:13  悬赏 0  发布者:姚胜望 给我留言  回答:(15)
杨某、吴某1996年结婚,现已离婚。2012年男方(杨某)向月某借款18万元,一直没有偿还,按照当时的借条约定应还本息现在已经达到70余万元,现月某凭借条向赵某、王某追讨借款,可吴某却说此借款发生时她并不知情,且此款并非用于其夫妻关系期间共同生活,故不承担偿还责任。请专家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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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10-26 14:24
你好!不知情的债务不用清偿。
回复时间: 2018-10-26 14:32
不知情的债务不用清偿。
回复时间: 2018-10-26 15:53
你好,是的,不需要承担。
回复时间: 2018-10-26 14:15
有这个规定,但对方要举证证明
回复时间: 2018-10-26 14:24
您好,借款发生在借款前还是借款后呢?如果借款时双方已经离婚,对方以个人名义借款,当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吴某当然没有义务偿还。具体问题欢迎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8-10-26 14:24
共同债务需要共同签字才行
回复时间: 2018-10-26 14:31
您可以把两人列为共同被告
回复时间: 2018-10-26 14:31
您好,请问男方借款时是否办理了离婚登记呢?
回复时间: 2018-10-26 14:31
您好,不知情债务不用清偿
回复时间: 2018-10-26 14:56
你好,对方如有证据证明,是可以不承担偿还义务的
回复时间: 2018-10-26 15:01
您好,您需要举证证明。如果您需要帮助可以打电话来咨询。欢迎来电。
回复时间: 2018-10-26 15:45
您好,您需要承担举证责任。具体情况可来电联系,方便与您的交流和沟通,希望能够帮到您。
回复时间: 2018-10-26 15:46
您好,超出夫妻共同日常生活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需要清楚借款的用途。请问借条是怎么约定的?现在联系不上对方吗?如果方便的话,可以来电咨询,咨询免费。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回复时间: 2018-10-26 16:28
共同债务需要共同签字才行
回复时间: 2018-10-26 19:52
如果女方确实不知情是不用承担则比债务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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