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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产生的问题

甘肃-酒泉 01-03 10:34  悬赏 0  发布者:btt 给我留言  回答:(8)
尊敬的各位律师好,麻烦你们各位帮我解答一下。我的情况如下:
  我与2011年年底租的房子,和房东签署了租赁合同,合同的部分内容如下:
  第一、租期从2011年11月27日起至2012年12月27日止
  第二、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一万两千元整,租赁期开始当天交情。
  第三、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租赁保证金三千元,作为房屋押金,合同期满后退还给乙方。
  第四、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须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需提前三
问题补充:
尊敬的各位律师好,麻烦你们各位帮我解答一下。我的情况如下:
  我与2011年年底租的房子,和房东签署了租赁合同,合同的部分内容如下:
  第一、租期从2011年11月27日起至2012年12月27日止
  第二、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一万两千元整,租赁期开始当天交情。
  第三、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租赁保证金三千元,作为房屋押金,合同期满后退还给乙方。
  第四、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须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需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可直接收回房子,并不予返还押金。
   合同的部分内容如上,我们当时是2011年11月26日晚上签名按手印的。对于第一条租期的问题,我们当时是达成了口头协议按2012年1月1日开始租期至2013年1月1日的,但是由于时间的问题,我们未曾子合同上修改租赁期限,还是按照2011年12月27日到2012年12月27日的,租赁期届满三个月前我们也没和房东没商量,我想的就是还是按照12000一年的租金继续续租,12月31号和房东继续签订12000元一年的租赁合同,但是房东与2012年12月15日通知我们她要长房租,每月1100元,价格上还是添加家具商都不优惠给我们,我和我老公经过中午商量决定不租并告诉了她,我们31号就搬房子。由于工作的性质我和我老公都在野外上班(我们的工作是上一个月休息一个月,即11月休息,12月上班)但是我们以为不可能租到房子(我们本人都不在,在租赁其他房子也不可能看到房子的样子等等一系列问题),我晚上又告诉她我们要续租,只能和她31号在签订合同(我是30号晚上轮休到得基地,只能等到第二天白天),但是我和我老公想租金还是家具上,楼层上都不优惠,所以我们还是托基地的亲戚帮我们找房子,与30号轮休前我们又找到了另外一处房子,所以我们在30号轮休的班车上告诉她我们不续租了。她就生气了。还决定按照合同走,即口头商定的租期作废,还是按照2011你12月27日的那个走,我们还在班车上时就向我们所要房屋的钥匙,我们说我们明天搬完属于我们的东西就把钥匙给她,31号上午11点多我们搬完了东西给她电话,她说忙晚上联系我们,等到晚上我们又同她联系她说她加班,今天明天都加班,(明天即1月1日元旦)我们也就相信了等她联系我们看房还有就是退还我们的押金,我老公感觉不对,遂于2号早晨返回她所出租的房屋处查看,发现她已经更换了锁子,表明她已经接受了我们退还的房屋,但是她不联系我们退还押金的事情,我们2号早上给她电话短信告诉她我们已经知道她换锁的事情,还以加班为借口拒绝和我们面谈房屋,要求她退还我们3000的押金,但是她到现在都未做出回应,
  尊敬的各位律师,就以上的事情帮我解答一下我的困惑。她还未曾和我们面谈房屋的事情,就换锁,还不愿意退还我们的3000,她是不是算诈骗,还有我们的3000是不是可以全数要回还是部分要回?她是15号才通知我们加租金,我们当时还在野外上班。我们30号通知她不租,这个通知期限有没有存在问题,15号是不是太晚?还有30号也符合规定吗?我们的3000能要回吗?谢谢各位律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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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1-03 10:39
产生什么问题
追问:

尊敬的各位律师好,麻烦你们各位帮我解答一下。我的情况如下:
我与2011年年底租的房子,和房东签署了租赁合同,合同的部分内容如下:
第一、租期从2011年11月27日起至2012年12月27日止
第二、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一万两千元整,租赁期开始当天交情。
第三、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租赁保证金三千元,作为房屋押金,合同期满后退还给乙方。
第四、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须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需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可直接收回房子,并不予返还押金。
合同的部分内容如上,我们当时是2011年11月26日晚上签名按手印的。对于第一条租期的问题,我们当时是达成了口头协议按2012年1月1日开始租期至2013年1月1日的,但是由于时间的问题,我们未曾子合同上修改租赁期限,还是按照2011年12月27日到2012年12月27日的,租赁期届满三个月前我们也没和房东没商量,我想的就是还是按照12000一年的租金继续续租,12月31号和房东继续签订12000元一年的租赁合同,但是房东与2012年12月15日通知我们她要长房租,每月1100元,价格上还是添加家具商都不优惠给我们,我和我老公经过中午商量决定不租并告诉了她,我们31号就搬房子。由于工作的性质我和我老公都在野外上班(我们的工作是上一个月休息一个月,即11月休息,12月上班)但是我们以为不可能租到房子(我们本人都不在,在租赁其他房子也不可能看到房子的样子等等一系列问题),我晚上又告诉她我们要续租,只能和她31号在签订合同(我是30号晚上轮休到得基地,只能等到第二天白天),但是我和我老公想租金还是家具上,楼层上都不优惠,所以我们还是托基地的亲戚帮我们找房子,与30号轮休前我们又找到了另外一处房子,所以我们在30号轮休的班车上告诉她我们不续租了。她就生气了。还决定按照合同走,即口头商定的租期作废,还是按照2011你12月27日的那个走,我们还在班车上时就向我们所要房屋的钥匙,我们说我们明天搬完属于我们的东西就把钥匙给她,31号上午11点多我们搬完了东西给她电话,她说忙晚上联系我们,等到晚上我们又同她联系她说她加班,今天明天都加班,(明天即1月1日元旦)我们也就相信了等她联系我们看房还有就是退还我们的押金,我老公感觉不对,遂于2号早晨返回她所出租的房屋处查看,发现她已经更换了锁子,表明她已经接受了我们退还的房屋,但是她不联系我们退还押金的事情,我们2号早上给她电话短信告诉她我们已经知道她换锁的事情,还以加班为借口拒绝和我们面谈房屋,要求她退还我们3000的押金,但是她到现在都未做出回应,
尊敬的各位律师,就以上的事情帮我解答一下我的困惑。她还未曾和我们面谈房屋的事情,就换锁,还不愿意退还我们的3000,她是不是算诈骗,还有我们的3000是不是可以全数要回还是部分要回?她是15号才通知我们加租金,我们当时还在野外上班。我们30号通知她不租,这个通知期限有没有存在问题,15号是不是太晚?还有30号也符合规定吗?我们的3000能要回吗?谢谢各位律师了!

回复时间: 2013-01-03 10:40
需要咨询的问题是什么。
追问:

尊敬的各位律师好,麻烦你们各位帮我解答一下。我的情况如下:
我与2011年年底租的房子,和房东签署了租赁合同,合同的部分内容如下:
第一、租期从2011年11月27日起至2012年12月27日止
第二、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一万两千元整,租赁期开始当天交情。
第三、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租赁保证金三千元,作为房屋押金,合同期满后退还给乙方。
第四、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须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需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可直接收回房子,并不予返还押金。
合同的部分内容如上,我们当时是2011年11月26日晚上签名按手印的。对于第一条租期的问题,我们当时是达成了口头协议按2012年1月1日开始租期至2013年1月1日的,但是由于时间的问题,我们未曾子合同上修改租赁期限,还是按照2011年12月27日到2012年12月27日的,租赁期届满三个月前我们也没和房东没商量,我想的就是还是按照12000一年的租金继续续租,12月31号和房东继续签订12000元一年的租赁合同,但是房东与2012年12月15日通知我们她要长房租,每月1100元,价格上还是添加家具商都不优惠给我们,我和我老公经过中午商量决定不租并告诉了她,我们31号就搬房子。由于工作的性质我和我老公都在野外上班(我们的工作是上一个月休息一个月,即11月休息,12月上班)但是我们以为不可能租到房子(我们本人都不在,在租赁其他房子也不可能看到房子的样子等等一系列问题),我晚上又告诉她我们要续租,只能和她31号在签订合同(我是30号晚上轮休到得基地,只能等到第二天白天),但是我和我老公想租金还是家具上,楼层上都不优惠,所以我们还是托基地的亲戚帮我们找房子,与30号轮休前我们又找到了另外一处房子,所以我们在30号轮休的班车上告诉她我们不续租了。她就生气了。还决定按照合同走,即口头商定的租期作废,还是按照2011你12月27日的那个走,我们还在班车上时就向我们所要房屋的钥匙,我们说我们明天搬完属于我们的东西就把钥匙给她,31号上午11点多我们搬完了东西给她电话,她说忙晚上联系我们,等到晚上我们又同她联系她说她加班,今天明天都加班,(明天即1月1日元旦)我们也就相信了等她联系我们看房还有就是退还我们的押金,我老公感觉不对,遂于2号早晨返回她所出租的房屋处查看,发现她已经更换了锁子,表明她已经接受了我们退还的房屋,但是她不联系我们退还押金的事情,我们2号早上给她电话短信告诉她我们已经知道她换锁的事情,还以加班为借口拒绝和我们面谈房屋,要求她退还我们3000的押金,但是她到现在都未做出回应,
尊敬的各位律师,就以上的事情帮我解答一下我的困惑。她还未曾和我们面谈房屋的事情,就换锁,还不愿意退还我们的3000,她是不是算诈骗,还有我们的3000是不是可以全数要回还是部分要回?她是15号才通知我们加租金,我们当时还在野外上班。我们30号通知她不租,这个通知期限有没有存在问题,15号是不是太晚?还有30号也符合规定吗?我们的3000能要回吗?谢谢各位律师了!

回复时间: 2013-01-03 10:45
你想了解的问题是什么
追问:

尊敬的各位律师好,麻烦你们各位帮我解答一下。我的情况如下:
我与2011年年底租的房子,和房东签署了租赁合同,合同的部分内容如下:
第一、租期从2011年11月27日起至2012年12月27日止
第二、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一万两千元整,租赁期开始当天交情。
第三、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租赁保证金三千元,作为房屋押金,合同期满后退还给乙方。
第四、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须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需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可直接收回房子,并不予返还押金。
合同的部分内容如上,我们当时是2011年11月26日晚上签名按手印的。对于第一条租期的问题,我们当时是达成了口头协议按2012年1月1日开始租期至2013年1月1日的,但是由于时间的问题,我们未曾子合同上修改租赁期限,还是按照2011年12月27日到2012年12月27日的,租赁期届满三个月前我们也没和房东没商量,我想的就是还是按照12000一年的租金继续续租,12月31号和房东继续签订12000元一年的租赁合同,但是房东与2012年12月15日通知我们她要长房租,每月1100元,价格上还是添加家具商都不优惠给我们,我和我老公经过中午商量决定不租并告诉了她,我们31号就搬房子。由于工作的性质我和我老公都在野外上班(我们的工作是上一个月休息一个月,即11月休息,12月上班)但是我们以为不可能租到房子(我们本人都不在,在租赁其他房子也不可能看到房子的样子等等一系列问题),我晚上又告诉她我们要续租,只能和她31号在签订合同(我是30号晚上轮休到得基地,只能等到第二天白天),但是我和我老公想租金还是家具上,楼层上都不优惠,所以我们还是托基地的亲戚帮我们找房子,与30号轮休前我们又找到了另外一处房子,所以我们在30号轮休的班车上告诉她我们不续租了。她就生气了。还决定按照合同走,即口头商定的租期作废,还是按照2011你12月27日的那个走,我们还在班车上时就向我们所要房屋的钥匙,我们说我们明天搬完属于我们的东西就把钥匙给她,31号上午11点多我们搬完了东西给她电话,她说忙晚上联系我们,等到晚上我们又同她联系她说她加班,今天明天都加班,(明天即1月1日元旦)我们也就相信了等她联系我们看房还有就是退还我们的押金,我老公感觉不对,遂于2号早晨返回她所出租的房屋处查看,发现她已经更换了锁子,表明她已经接受了我们退还的房屋,但是她不联系我们退还押金的事情,我们2号早上给她电话短信告诉她我们已经知道她换锁的事情,还以加班为借口拒绝和我们面谈房屋,要求她退还我们3000的押金,但是她到现在都未做出回应,
尊敬的各位律师,就以上的事情帮我解答一下我的困惑。她还未曾和我们面谈房屋的事情,就换锁,还不愿意退还我们的3000,她是不是算诈骗,还有我们的3000是不是可以全数要回还是部分要回?她是15号才通知我们加租金,我们当时还在野外上班。我们30号通知她不租,这个通知期限有没有存在问题,15号是不是太晚?还有30号也符合规定吗?我们的3000能要回吗?谢谢各位律师了!

回复时间: 2013-01-03 10:57
你好,建议携带相关资料找律师当面咨询
回复时间: 2013-01-03 12:58
可以与律师面谈
回复时间: 2013-01-03 13:01
不属于诈骗,3000元押金可以起诉要求返还。
回复时间: 2013-01-03 13:18
你好,携带相关材料与律师面谈。具体事宜,建议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3-01-03 14:17
你好,这不属于诈骗的,押金的事情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维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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