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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问题

福建-厦门 01-03 13:44  悬赏 0  发布者:G1122 给我留言  回答:(5)
本人向个做资金朋友借钱当时口头约定三个月内还款,就把我个人名下一处房产委托公证给他名下作为担保,可房产在我们办理委托公证后两个月他就过户到别人名下,而且又将该处房产抵押出去,我不知情况下我委托房产中介把我这房卖出去,还收取了买房人定金(是我在买卖该处房产时买方通过查到此房产已不是我的名字才知道的此事经过)请问这样情况我该怎么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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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1-03 14:12
你好:不合法,可以起诉解决
追问:

他在办理过户时交的那部分房屋按揭款我可以不认账吗?

回答:

你好:是的

追问:

可他能提供交给银行按揭款的单据,我能不认这帐吗?谢谢

回复时间: 2013-01-03 14:16
可以诉讼
回复时间: 2013-01-03 14:46
因为你是做过公证的,那么你朋友凭借公证书是有权买卖你的房产的,要看你们借款协议的具体约定及公证书的具体内容才好做处置。
追问:

你好!我们当时是口头约定没有订立借款协议的

回答:

建议保留、收集必要的证据,并及早起诉。

回复时间: 2013-01-03 19:53
不合法,可以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3-01-03 22:36
可以要求撤销或支付款项。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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