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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以小孩的名义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吗?

 01-03 19:40  悬赏 0  发布者:wyt123…… 给我留言 地区:湖南-永州 回答:(4)
离婚调解书述:婚生小孩(六岁)由女方直接抚养至成年,男方不支付抚养费,但小孩自2012年下期起到市级以上所在地学校接受教育期间,教育和生活费由男方负担。
问题纠结:男方不让小孩与母亲电话联系,探视存在困难。男方的做法对小孩有一定的影响,小孩强烈要求与母亲生活,女方愿意承担责任。问题关健在于,小孩随母亲生活后,能以小孩的名义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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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1月03日 19时55分
可以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持抚养费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你能出的肯定答案。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1-03 19:41
这是完全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3-01-03 19:43
应起诉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追问:

你弄错了,女方是直接抚养人,小孩要随女方生活。女方考虑的是能以小孩的名义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吗?

回答:

如果是法院的调解书,直接申请执行,如果是协议书,可应孩子名义起诉,索要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3-01-03 19:49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追问:

这些对方都懂啊,他也是律师,为什么会如此做

评论者:wyt12345 给我留言
时间:2013-01-03 20:10
谢谢各位律师的答案,作为当事人,对答案在调解离婚时就清楚,不明白的是对方是律师,孩子是亲生,为什么不能以情来解决问题。法律是最低的道德底线啊,連亲情都可以置之度外的话,活着的价值何在?人活着是为了绽放,也能是这样的各表一枝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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