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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违约的情况下和学校申请第二份三方协议,学校收取2000元是否合理?

天津 06-16 13:46  悬赏 0  发布者:mangra……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大学即将毕业,已与一家外企签订三方协议,但由于公司无法帮我落实本地户口,公司委托第三方公司替我办理落户问题,但根据政策,我学要与第三方公司重新签订三方协议,公司已经给我开据证明,证明我并不是与公司违约,而只是为了落户问题才重新签订三方,请学校重新提供我一份三方协议书,但学校却说如果要再次领取三方协议,就要按违约处理,我需要交予学校2000元违约金,请问学校这样做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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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0-06-16 14:04
你第一次已经签订的三方协议已经生效,如若再领三方协议,且签订方又与原来不同,视同违约,按照相关规定应交纳违约金
  • [广西-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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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0-06-16 13:59
你好,学校规定没有法律依据。如果对回复满意的话,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果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谢谢你的关注与支持。 
回复时间: 2010-06-16 17:02
不合理。
回复时间: 2010-06-18 13:54
第一次已经签订的三方协议已经生效,学校规定没有法律依据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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