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朱建宇  毕丽荣  李波  龙宇涛  
该问题已关闭

我对象在他朋友一个小额贷款公司当主任,包括面审这个职位,但是现在警察说他朋友的公司是个诈骗公司

黑龙江-大庆 11-01 18:28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对象在他朋友一个小额贷款公司当主任,包括面审这个职位,但是现在警察说他朋友的公司是个诈骗公司,我对象刚去那个公司5天,他说出事那天老板让他过来面审,就是拿了个纸袋,纸袋里有内容,让被害人照着写,他没有去看着被害人写,他就坐那玩手机了,因为写什么是老板之前打好的,他就是走个过场,被害人写完了,他就把东西放桌子上就走了。警察说这个公司根本没有贷款资质,就是个空头公司,被害人来借钱,让他们先拿好处费,然后他们给办,但是我对象没有入股,这次出事这一单的金额就1万2,但警察搜到了4万8千块,我对象这些钱并未经手,都是老板收了那4万8千块,同时那个老板上面还有个公司,以前就这么干的,但是以前的事他并未参与,警察也说了,虽然这些钱跟他没关系,但是他参与犯罪了,但是其中有个女业务员,就非得咬住说我对象知道整件事情,跟着老板一起开的这个公司,因为他之前一直跟我在一起并没有去过外地,所以他根本就不认识那个女业务员,我想咨询一下,他这个定罪重么,可以办取保么,如果判刑,大约会判多久,现在已诈骗罪刑事拘留了,所有的钱都是老板收的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7782积分
回复时间: 2018-11-01 18:31
你好,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不会判决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会不会坐牢还要司法机关进一步审理后判决才知道。不过,依据取保候审的条件来说,能够取保候审一般都是罪行较轻的,判决也不会太重。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黑龙江-哈尔滨]
  • 王皓律师 VIP
  • 电话:18104515837
  • 282528积分
回复时间: 2018-11-01 18:31
你好,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和律师就可以向办案机关申请取保候审了。
取保候审的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回复时间: 2018-11-01 20:42
你好,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就可办理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可以委托我们专业律师代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北京西城区
福建福州
山东东营
北京东城区
山东聊城
广西南宁
广东广州
福建莆田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襄阳
人气:438858
广东 广州
人气:3932998
湖南 长沙
人气:546149
陕西 西安
人气:583738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64717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54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8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