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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购买十年以后,办理过户需要支付卖家一笔额外的费用吗

 11-03 20:03  悬赏 25  发布者:ww8911 给我留言 地区:河南-河南 回答:(2)
房屋当时是单位集资建房,由于错过了时间,买了人家的二手房,放款一次性付清了,当时没有房产证,但是签订了协议和证明,也有条款标注了以后不会因为房屋价格变更产生费用,现在单位可以集体办理房产证了,但是十年过去了,当初的卖家要求额外支付5000块钱的房屋货款(注:当时房屋的购买货款是一次性就付清了的),说不给钱就不过来给我们办理过户
问题补充:
过户需要的费用,包括卖家需要撑到的费用我们也都愿意承担,但是现在她就是要这一笔额外的费用,我们需要支付这笔费用吗?(之前签订的证明上也写 明不会因为房屋价格的变更而需要支付别的费用,我们也是一次性付了房屋的全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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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8年11月04日 18时09分
根据合同约定处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直接起诉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8-11-04 17:47
这是可以 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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