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徐荣康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EMS邮件丢失赔偿问题

云南-昆明 11-05 09:25  悬赏 0  发布者:btliuz…… 给我留言  回答:(4)
用EMS发的公证委托书发往西双版纳,8天后昆明邮局来电话确认丢失,并进行了保价赔偿,我也用赔偿款又去重新办理的公证委托书,再次邮寄过去。过了几天,邮局打电话说邮件找到了,所以我应该把赔偿金退还给他们。
我想咨询下律师邮局这种做法对吗?由于该邮件不是商品而是委托书,耽误了我很多事,造成了不少经济损失。而且他们确定丢失,我又重新花钱出具的委托书。如果因为邮件又找到了,我就得退还赔偿款,那给我造成的各种损失,谁来负责。
问题补充:
我现在没有同意退还邮局给我的赔付。这样我违法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11-05 09:51
这是可以要求按照过错进行赔付的
回复时间: 2018-11-05 09:57
对于你的损失你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可以诉讼到法院解决。
回复时间: 2018-11-05 09:47
你好,对于你的损失你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回复时间: 2018-11-05 11:16
对于你的损失你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黑龙江黑河
浙江金华
广东东莞
北京朝阳区
北京海淀区
江苏无锡
福建厦门
上海杨浦区
湖南长沙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菏泽
人气:215853
黑龙江 黑河
人气:1114
浙江 金华
人气:222715
广东 东莞
人气:385915
北京 朝阳区
人气:238670
湖北 襄阳
人气:43953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39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