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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继承权恢复请求权问题

江苏-南京 01-05 18:57  悬赏 0  发布者:Ada859…… 给我留言  回答:(2)
有一房产在父母名下,孩子甲出生时父亲死亡,两岁时母亲死亡,在甲20岁的时候得知本该由其继承的房产被他人侵占,问甲还能不能行使继承权回复请求权?
我是一名政法院校的本科生,以下是我的分析,不知对不对。
在甲父死亡后,该房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划分,甲母取得一半房产,剩余一半由甲和其母继承,各取得二分之一份额。甲两岁时母亲死亡,甲母已获得的四分之三的份额应由甲继承。甲20岁才得知本该由其继承的房产被他人侵占,根据继承权恢复请求权最长20年的诉讼时效的规定,甲对其直接从父亲那继承的四分之一的份额的诉讼时效消灭,但对从母亲那继承额而来的四分之三的份额是有权行使继承权回复请求权的,所以甲只能行使部分继承权恢复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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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1-05 19:15
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回复时间: 2013-01-06 10:43
你的分析是有道理的,不过个人认为如果要打继承官司的话还是对全部房产份额提出继承权要求。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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