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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求我补交社保费用

北京-朝阳区 01-06 09:07  悬赏 0  发布者:nico11…… 给我留言  回答:(8)
原在北京总部工作,由于工作调动到了其他省份分公司工作,工资也由所在地分公司支付。由于没关注社保的事情就没在意,分公司这边又为我办理了一份社保,之前的社保也就没再过问。上个月北京总部发过来传真说为我缴纳了的2011年12月-2012年12月的社保费用,要我把这些钱补给总部财务,否则要求江西公司扣押我年底奖金和下个月工资,请求法律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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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1-06 09:14
如果确实是你应当交纳的部分应当支付。
回复时间: 2013-01-06 09:14
你好!保险确实应该补缴的,对您也是有利的。
回复时间: 2013-01-06 09:14
您好,可以依据当时双方所签的合同约定
回复时间: 2013-01-06 09:14
你的实际工作单位应当为你缴纳保险,如果两个单位重复缴纳了,那么原单位缴纳的部分可以要求社保局返还,但无论如何不能扣你工资,扣工资是违法行为。
追问:

原单位缴纳的费用包括个人和公司两个部分,都可以要求社保局退还给公司麽?我们财务讲缴上去的钱不可能退回来的。

回答:

这个问题请你咨询社保局,不是法律问题

回复时间: 2013-01-06 09:38
你好,属于不当得利,你需要补交。
回复时间: 2013-01-06 09:44
如果是公司过错,那么是需要公司承担,如果确实需要你自己缴纳的,你可以自己补缴。
回复时间: 2013-01-06 09:49
——需要个人承担的社保部分,那么需要缴纳。建议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3-01-06 10:13
您好,如果是单位的原因为您重复缴纳社保,您是不需要支付这笔费用的,建议和单位协商,单位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返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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