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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金

北京-朝阳区 06-17 16:30  悬赏 0  发布者:xmgq 给我留言  回答:(10)
合同中签的工作地点为北京,现公司在市内跨区变更工作地点,是否属于变更劳动合同。辞职可否申请赔偿金?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6-17 16:33
视具体情况而定。
回复时间: 2010-06-17 16:37
你可以拒绝变更  可以要求支付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0-06-17 16:51
看具体情况。
回复时间: 2010-06-17 17:00
恐怕不行。
回复时间: 2010-06-17 18:15
恐怕困难
回复时间: 2010-06-17 18:53
除非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否则你提出辞职,无权主张经济赔偿金!
回复时间: 2010-06-17 21:16
属于变更劳动合同;
只有你们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不得变更工作地点,公司还坚持变更的,公司应该支付赔偿金;
如果无约定,你辞职的话,应提前30日通知,公司支付你补偿金;
赔偿金=2倍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0-06-18 09:08
主动辞职是很难要的。
回复时间: 2010-06-18 09:09
工作地点有没有约定具体北京地点,得分析下具体情况,初步判断可以主张违约金。
回复时间: 2010-06-18 13:07
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更改必须征得劳动者的同意,否则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欢迎您随时拨打我的免费咨询电话:13910608495
王树德律师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9号国际大厦A座20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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