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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房产证怎样办理共有产权

 01-07 13:15  悬赏 0  发布者:yngb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丰台区 回答:(7)
我在湖北武汉付首付买了一套房子,但是当时用的是我老公的名义买的,因为他是本地人,签合同和贷款都是他的名义。现在可以办房产证了,贷款还没有还完,但是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房产管理局称“贷款没有还完,办房产证时只能写我老公的名字。等贷款还完了,才能加我的名字。”
另外,该套房在签订合同时,我俩还没有结婚。

我想咨询:
1、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房产管理局的说法正确吗,有法律依据吗。
2、如果是这样的,我让我老公写个条子证明房屋共产,这个条子具有法律效力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赵亮律师
  • 电话:13801393564
  • 276273积分
回复时间:2013年01月07日 13时16分
房管局说法正确,贷款购买的房屋就是无法办理增加共有人登记,只能等贷款还清后才能办理。
你让你老公写个条子说明房屋共有是可以,但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条子不能证明你对房屋的产权,条子只能认定是赠与协议。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1-07 13:16
你好!说法是正确的。写条子是有法律效力的。
回复时间: 2013-01-07 13:17
到房产管理部门去办理相关手续
回复时间: 2013-01-07 13:18
你好,是的,贷款没有还完,不能再房产证上加名字。
我的补充: 2013-01-07 13:20
有法律效力,但是只能以债权的方式要求。具体情况请来电咨询,我将详细为你解答。
回复时间: 2013-01-07 13:20
可以双方协议写一份证明即可
回复时间: 2013-01-07 13:20
——婚前的购买属于对方的婚前财产,房产以登记为准,除非你们之间签署有财产协议明确约定财产份额归属。如有需要,可以致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3-01-07 13:22
房管局说法是正确的,还完贷款后到房产管理部门去办理相关手续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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