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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贷款合理吗?

北京-东城区 01-07 23:05  悬赏 0  发布者:tmxkdw…… 给我留言  回答:(5)
在投资公司贷款时,合同上将咨询费、审核费、管理费总数和本金加在一起,使人误认为就是贷款公司的利息与本金的合计,但实际每月还贷时,没在合同上体现的银行利率部分,却暗中加在还款数额内,使人不知不觉的贷了高息(以后才发现)。
    即:贷款公司自定所谓的(三项费用十实际贷款)/贷款月数,不等于合同上所写明的月还贷额,而月还贷额除了上述部分外,还另包括合同上没标明的(公司三项费用十实际贷款)X 银行利率   请问:在这种贷款合同上,公司实际贷款利息用各种名目的高额费用所代替,并且利上加利的部分又不写在合同上,这样暗中玩阴的,又不跟贷款人事先说明是否合理合法?
问题补充:
注:上述总的算下来相当于银行利率的5倍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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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1-07 23:10
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追问:

谢谢律师,但人家说公司就是这么定的,没有商量余地。我很想知道这样定是否合理,因当时认为所谓费用就是利息,所以签了合同还可能起诉吗?

  • [北京-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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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1-07 23:14
您好,不合理。
回复时间: 2013-01-08 09:07
如不能协商解决可以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3-01-08 10:03
您好!贷款不合理,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法院不会支持高额的利息的。
回复时间: 2013-01-08 10:29
是不合理的,建议找律师详细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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