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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因公外出发生交通事故,公司应如何赔偿?

重庆 01-08 09:12  悬赏 0  发布者:340665…… 给我留言  回答:(12)
我在去年6月,因公与上司外出,在回来的途中,我是直行,遇右支路左转弯的卡车相撞,并将我的上司撞成左髋骨骨折,医疗费用40多万,交警队划我为次要责任,现在,法院要我陪8万多元,交强险只赔付我1万元,请问:其余的我公司该不该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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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1-08 09:18
公司要承担赔偿的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7057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1-08 09:21
你的过错,公司不应赔付。
回复时间: 2013-01-08 09:19
你们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工伤,建议你还是带上判决书和律师面谈。
回复时间: 2013-01-08 09:23
公司应当赔偿
回复时间: 2013-01-08 09:33
有法律帮助需要可联系
回复时间: 2013-01-08 09:40
因公出差是职务行为。你上司可申请工伤。另外对方的车商业险也要赔付你。
回复时间: 2013-01-08 09:51
公司应当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三、劳动者因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用人单位已依法为其办理工伤保险统筹事宜的,赔偿权利人可要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也可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请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及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赔偿权利人已获得第三人民事赔偿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及用人单位不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但第三人赔偿的总额低于工伤保险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及用人单位应当补足差额部分。
   四、用人单位未给因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统筹事宜的,赔偿权利人可要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也可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请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赔偿权利人已获得第三人民事赔偿的,用人单位不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但第三人赔偿的总额低于工伤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应当补足差额部分。
回复时间: 2013-01-08 09:55
首先你自己的受伤可以报工伤要求单位赔偿的,你造成对方受伤你要自己支付,当然你也可以找单位支付,你可以说是一个职务行为。责任由单位承担。
回复时间: 2013-01-08 10:00
由你的单位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1-08 10:01
可以申请工伤补偿差额部分。协商解决不成,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一、先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受伤害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果是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承认,则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事实劳动关系)。(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等。
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或期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可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填写《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表》,提交:(1)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的复印件 1份;(2)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份、一寸照片2张;(3)被鉴定人的病历、诊断证明、理化检验报告、 CT、X光片等诊疗资料的复印件;(4)其他。
三、工伤待遇。伤残包括:⑴医疗费,⑵住院伙食补助费,⑶护理费,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者月工资×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月份数不等),⑸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重庆职工平均月工资标准×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月份数),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伤残津贴,⑺停工留薪期工资:治疗时间(不同伤情时间不同)×劳动者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⑻后续治疗费,⑼残疾辅助器具费,⑽交通费等。
协商赔偿不成,用人单位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诉讼。
希望我的答复能帮助您
回复时间: 2013-01-08 14:36
可以申请工伤,责任由公司承担。可委托律师介入。
回复时间: 2013-01-08 14:50
据你陈述,你是履行职务行为,而且不是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应当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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