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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01-08 09:20  悬赏 0  发布者:790124 给我留言 地区:吉林-吉林 回答:(6)
我是中国石油的一名员工,从07年一月一日进入加油站上班,但一直到11年的五月一日石油公司才和我们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的四年多公司只与我们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原因是说我们所工作的加油站是承包站,今年的一月一日因公司内部体制改革,我们均被解聘,但公司只给我们补偿了两个月的工资,我想问一下他们给予的补偿是否合理,之前的几年没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正常?现在的劳动法不是规定必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吗?如果 不合理的话,我应该得到怎样的赔偿以及如何要求公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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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1月08日 09时41分
1、首先由于没有依照法律规定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故单位应当支付你11个月的双倍劳动工资,同时在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下应当支付你每年1个月的工资作为劳动补偿金。除此之外你还可以要求用工单位补缴你得统筹手续   具体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具体可电话咨询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您的回答。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1-08 09:23
你可以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3-01-08 09:23
不签合同要承担双倍的工资补偿的
回复时间: 2013-01-08 09:23
违法解聘可以仲裁赔偿
回复时间: 2013-01-08 12:35
不签合同要承担双倍的工资补偿的 。可以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3-01-08 17:43
如没签订合同可以要求双倍赔偿工资,工作4年给4个月的补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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