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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要回我的部分利益吗?

上海 06-18 01:09  悬赏 0  发布者:项荣 给我留言  回答:(4)
03年,我将位于上海奉贤区的乡下房子卖掉了,当时在村委会签订了合同,将房屋和土地都卖给了买家,但宅基地证上并没有去相关部门改动,还是我父亲的名字。现在要拆迁了,请问,我们能拿回属于土地的赔偿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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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0-06-18 08:56
宅基地房只能卖给本村村民,否则买卖行为无效。若无效,则可以要回,但要给买家适当补偿。
回复时间: 2010-06-18 09:07
   您好,卖掉,如果买家系本村人员,则无法拿到土地赔偿款,如果并非系本村人员,可以主张合同无效,争取赔偿款。
回复时间: 2010-06-19 07:31
关键看村委会是否加章  如果加了不好主张  如果未加  要具体研究有没有希望
回复时间: 2010-06-20 10:29
农村的房屋流转是受限制的,如果是卖给了非本村村民,则买卖无效,可以拿到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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