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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问题

浙江-杭州 01-08 16:40  悬赏 20  发布者:czh198…… 给我留言  回答:(4)
事件发生在2009年,是在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襄七房村,由于滨江区开发,村里通知土地征用,但房屋评估之后拆迁补偿大部分村民都不满意,但又不懂法,村干部挨家挨户要求村民签拆迁协议,我家是迫于无奈父亲那年得疾病为了每个人50个平方而签了字,事隔3年多,房屋仍未拆除,被征用的土地没动工,当时给我们的是每人50平米安置房,300多平米的房子每户差不多得到110多万,我这里想咨询的是,如果当时的确是少赔了,是不是可以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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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1-08 17:10
签字有效。按照协议履行。
回复时间: 2013-01-08 18:54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若有需要,可来电或来所咨询邹伙发律师。
回复时间: 2013-01-08 20:55
按协议约定处理
回复时间: 2013-01-09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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