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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事故

山东-日照 01-08 20:18  悬赏 5  发布者:635675…… 给我留言  回答:(2)
12年12月26日我驾驶一辆农用三轮车有牌有照无第三者责任险,只有交强险,在雪天与同样逆行的手扶拖拉机相撞,手扶拖拉机驾驶员倒地,我下车把他扶起,见没什么大碍,他要求到医院检查,见其老者,60多岁了,我陪他去了,并报了警,我垫付了1000多元的检查费,检查结果没什么大碍,其子女威胁我要求转院检查言明伤到神经了,不让我走,时长不足24H,我偷溜走,事隔10天对方打电话说花了1万多元了,问怎么处理,估计他们交警队有人,事故科打电话让明天去取车带四五千元去车费,责任 交警队说在20各工作日后定夺,请问我该怎么办才好?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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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1-08 21:50
1、看事故认定书认定,你要是对责任不服,一定要申请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通知你的保险公司。
3、你要认为,数额较高,不用赔偿,等着他起诉。法院判决比较公正。
我的补充: 2013-01-08 21:51
后期有问题,随时咨询我,可电话、可一对一咨询
回复时间: 2013-01-10 14:37
医疗费1万元不分责任,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付。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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