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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屋产权问题

 01-08 22:10  悬赏 25  发布者:后悔当处 给我留言 地区:河北-邢台 回答:(1)
婚后我们买了一处地皮建的房,一直是我们居住,但地皮写公公名字,(因是公公联系的卖主)但是地皮和建房钱是我们自己掏的,现在我们离婚,请问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公公只能出据土地卖买合同(没有办理房产证)我能出据建房和装修的款项收据,现在我和孩子没地方住,请问我能得到房子产权吗?如果按家庭财产分割,我能得到4/1的份额,男方要是以没钱为由不想支付我的份额,请问我可以要求分割4/1产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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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1月08日 22时16分
答:共同投资部分 ,可以主张分割。具体数额协商。
追问:

请问主张分割是指分割房屋产权吗?

回答:

答:房屋。

追问:

如果协商不成呢?对主不想支付分割数额,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我想分得产权可以吗?

回答:

答:向所在地发芽u能提起诉讼,主张分割投资部分。

追问:

可是对方没有能力支付怎么办呢?对方的父母有义务帮他支付吗?

回答:

答:申请执行,等对方有还款能力后,恢复执行。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很详细,也很令我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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