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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房产,女方死亡,如何防止男方下任妻子及子女获得部分房产?是否可以签订协议?

黑龙江-哈尔滨 01-09 10:02  悬赏 0  发布者:李空海 给我留言  回答:(4)
夫妻双方共有一处房产,女方意外死亡,房产证上是男方的名字,在不更改房产证名字的情况下,如何才能防止男方下任妻子及子女获得房产?是否可以现在男方与男方子女、女方父母签订协议,协议规定房产归女方父母所有,三方手里各保留一份协议,这样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签订协议后如果男方再婚,再立遗嘱说房产归新任妻子及子女,这份遗嘱还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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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1-09 10:05
协议有效按照协议处理就行了 遗嘱可以重新写
回复时间: 2013-01-09 10:18
你好:可以立遗嘱解决
回复时间: 2013-01-09 13:14
先进行继承确权,房产一旦过户后,之前签订的协议就会成为无效协议。
回复时间: 2013-01-10 10:43
您好,根据您的叙述,该房产属于男女双方夫妻共同财产,其中有一半属于女方的遗产,该遗产进行分割时,原则上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均等分割,当然,被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过户更名后,不动产物权进行转移,之前签订的协议不具有物权变动的效力。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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