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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会被认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是否构成行贿罪

山东-青岛 11-24 15:38  悬赏 0  发布者:186617…… 给我留言  回答:(18)
在建筑工程招标中标后,为表示感谢以及工程款顺利拨付建筑公司老板向发包方领导(国家工作人员)送礼,其后为了及时拨付工程款多次向其送礼,数额达到了100万以上,请问是否会被认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会被认定为行贿罪吗?如果被定位行贿罪的话,是否会被没收不正当利益,没收的不正当利益如何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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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11-24 15:41
这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的
追问:

是否构成?不正当利益是否会被收缴?

回复时间: 2018-11-24 17:54
你好!细看好了你的问题,现结合我的经验回复如下:
1、根据你所描述的情况来看,此行为是行贿的犯罪行为,所涉及款项也不是不当得利,而赃款。
2、不当得利,属于民事范畴。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不当得利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后,就在不当得利人与利益所有人(受害人)之间产生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即利益所有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应得的利益,不当得利者有义务返还。
3、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罚;关联行贿罪】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犯行贿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行贿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

4、对于赃款,我国《刑法》规定为“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就是赃款赃物。
对于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后,由原审人民法院依照生效的法律文书进行处理。除依法返还被 害人的以外,应当一律没收,上缴国库。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于行贿受贿,不存在被害人一说,所以应该没收上缴国库。更不存在返还不当得利一说。

5、对于通过行贿获得的不正当利益,应该进行追缴,没收。
不正当利益”包括非法利益和其它不应当得到的利益。
非法利益是指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用非法手段取得的利益,非法利益不仅表现为获取手段的非法性和不正当性,更突出地表现为利益本身的违法性,非法利益的取得侵害了国家的法律秩序即国家的利益。
其它不应当得到的利益是指非法利益以外的其它不正当利益,其利益的本身不是法律、法规、政策所禁止的,但从取得利益的手段与非法利益一样也具有非法性和不正当性,这种不当利益的
取得,侵犯的是他人应当得到的利益。所以不正当利益的本质就是利益取得手段的不正当性。

6、如我的回答帮到你,望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回复时间: 2018-11-24 18:36
您好,一、如你所述属实,建筑公司老板的行为是否构成行贿罪有一定争议;
二、《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三、本案,建筑公司老板是为了能够及时得到工程款,而行贿;就其性质而言,得到工程款是合法利益,并非谋取不正当利益,不符合行贿罪规定的“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条件;但其为及时得到工程款采取的手段不合法,司法实践中,有可能被认定为行贿罪;
四、因本案定性有一定争议,如果被以行贿罪立案侦查的,建议及时委托律师辩护,律师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司法机关提出辩护意见,根据了解的具体案情,为当事人争取无罪、从轻、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五、如果构成行贿罪,送礼的100万元对国家工作人员而言,属于犯罪所得,该100万元依法应该进行追缴,没收;
六、除100万元应当被追缴,没收外,建筑公司的其他权益不会受到损害。不会涉及其他所谓的“不正当利益”,更不会对建筑公司已经得到的工程款以及发包方尚未支付的工程款进行没收、追缴,因为建设工程款是建筑公司依据合同约定应当得到的款项,不属于不正当利益。
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如果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 2018-11-25 00:50
行贿罪,跑不了的
回复时间: 2018-11-26 19:59
显然这不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你送礼的目的是合法,索贿获得非法利益构成行贿罪,或者给予回扣手续费的构成犯罪,在经济往来中向国家工作人员输送财物的也构成犯罪,你的行为就属于最后一种情况,行贿的财务物律没收 。
回复时间: 2018-11-24 19:38
1、如果你的陈述属实,我认为老板不构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2、该老板构成“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的犯罪。3、该老板没有“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所以应该没有不当利益,更不能“没收没有得到的不当利益”。4、不当非法利益是指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用非法手段取得的利益,非法利益不仅表现为获取手段的非法性和不正当性,更突出地表现为利益本身的违法性,非法利益的取得侵害了国家的法律秩序即国家的利益。其它不应当得到的利益是指非法利益以外的其它不正当利益,其利益的本身不是法律、法规、政策所禁止的,但从取得利益的手段与非法利益一样也具有非法性和不正当性,这种不当利益的取得,侵犯的是他人应当得到的利益。所以不正当利益的本质就是利益取得手段的不正当性。
回复时间: 2018-11-25 08:15
注意收集保留证据
回复时间: 2018-11-25 11:39
1.招标投标中标是否合法合规?
2.要求及时拨付工程款是否合法合规?
3.礼金是否来自公款或工程款?
4.领导(国家工作人员)是否索贿?
5.领导(国家工作人员)是否将礼金上交国库?
6.建议打电话或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律所与律师面谈?
回复时间: 2018-11-25 13:19
构成行贿罪
回复时间: 2018-11-26 08:34
经济往来中,违法国家规定,给于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行贿罪,单位行贿立案标准是20万元,你这种事后感谢的行为已经构成行贿罪,这种情况下的不正当利益很难界定,可以挣钱不予没收。
回复时间: 2018-11-26 09:28
您好,如果是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行为,有可能构成行贿罪,建议您直接和律师联系,详细咨询。
回复时间: 2018-11-26 13:28
构成行贿罪,赃款没收。
回复时间: 2018-11-27 07:54
注意证据
回复时间: 2018-11-27 10:24
你好,会构成的行贿罪的
回复时间: 2018-11-27 10:49
您好!您咨询的法律问题答复如下:委托律师,起诉维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18-11-27 20:14
你好,涉嫌行贿
回复时间: 2018-11-28 13:38
你好,行贿罪需要谋取不正当利益,如果是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获得招标,其后工程款属于正当利益,即不构成行贿罪,但是国家工作人员始终构成受贿罪;如果拨付的工程款超出了实际工程款数额,超出部分就为不正当利益,那么就构成行贿罪。行贿所送的礼按照赃款予以没收。
《刑法》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罚;关联行贿罪】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具体情况可以电话咨询。
回复时间: 2018-11-29 21:57
你好,构成。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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