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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

 01-09 22:42  悬赏 10  发布者:730101…… 给我留言 地区:山西-忻州 回答:(2)
我的车和别人的车刮蹭发生争吵,继而发生撕扯,在撕扯过程中在工地上我拿斧头《工地砍砖用的斧头》在别人头部和后颈各砍了一斧头,致使别人受伤入院治疗。  这是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的    行政处罚拘留十日并罚款伍佰元。  现在我又收到法院的传票,上面的案由是故意伤害,并且传票上面没有案号,请问我该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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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1月09日 22时45分
你好,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建议委托律师代理积极应诉
追问:

可我已经接受处罚啦!拘留10天罚款500 这是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写的,还需要应诉吗?

回答:

接受行政处罚不免除民事赔偿责任,建议委托律师积极应诉,看能否寻找突破尽量少赔,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其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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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1-09 22:46
就你所述问题,应及时委托专业律师代理应诉。
追问:

可我已经接受处罚啦!拘留10天罚款500 这是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写的,还需要应诉吗?

回答:

这是民事赔偿部分,当然需要应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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