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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先育

 07-18 12:46  悬赏 0  发布者:qinxiu……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肇庆 回答:(7)
我男朋友和他前女友于2002年交往,2003生了一个女儿,但未登记结婚。从2003年开始,我男朋友就开始寄钱俾距,多的时候每个月700-800元,少的时候400-500元。就这样看,我男朋友需要每个月给钱她吗?(现在每个月给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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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8年07月18日 13时07分
给钱多少没有法律规定,只要当事人双方都同意就可以,有分歧的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现在双方当事人都同意了。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8-07-18 13:13
给钱多少没有法律规定,但是给钱是有法律根据的、他是孩子的父亲,就有抚养的义务,无论结婚与否  
回复时间: 2008-07-18 13:24
支付抚养费是应该的。只是多少的问题,一般是工资或收入的20%-30%
回复时间: 2008-07-18 13:51
这个钱应该是孩子的抚养费,至孩子独立生活
回复时间: 2008-07-18 14:11
同意牛律师的建议,如还有疑问欢迎在此咨询。
回复时间: 2008-07-18 14:45
付抚养费是应该的。只是多少的问题,一般是工资或收入的20%-30% 
回复时间: 2008-07-19 18:15
支付抚养费是应该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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