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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彩礼问题纠纷

内蒙古-鄂尔多斯 01-10 14:09  悬赏 10  发布者:duanqu…… 给我留言  回答:(7)
本人于2012年初经家人介绍与李某相亲。期间有同居两天经历,后面再未同居,一直分隔两地。   再于2012年10月商定送彩礼、四金等物品,并领了结婚证,至今未办婚礼,现因双方矛盾欲离婚。

请问:彩礼钱和四金可以追得回来吗?和男女方谁先提出有关吗?还有在领证至今的这段时间内两人工资算各人还是共同财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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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陕西-西安]
  • 高飞律师 VIP
  • 电话:18629037091
  • 146177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1-10 14:11
已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的,离婚时一般不用退彩礼,但男方能证明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除外。
  • [河北-保定]
  • 王林律师 VIP
  • 电话:13463270151
  • 416908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1-10 14:1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婚姻登记后工资收入属于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3-01-10 14:21
您好!
结婚登记后彩礼与赠送的物品不能再追回。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70146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1-10 14:27
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孩子、财产有争议可提请法院解决。男方有权退彩礼。和谁先提无关。
回复时间: 2013-01-10 14:15
1、婚后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离婚时可要求返还彩礼。
2、如有需要,本团队可根据你的案情给予充分法律意见并全程指导操作。
回复时间: 2013-01-10 14:15
如果离婚,彩礼钱不退还。
回复时间: 2013-01-10 17:07
婚后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离婚时可要求返还彩礼。否则不用退彩礼。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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