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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浙江-台州 01-11 09:45  悬赏 0  发布者:原鹰人 给我留言  回答:(5)
各位律师朋友你们好!昨天我被人侵犯了:昨天一大早,同租我们一栋楼四楼的一女住户,上下楼评评嘭嘭两三个来回,我爱人就说了句:谁呀?能不能轻一点。那女住户就:破口大骂!又刻意在楼上蹬上蹬下嘴里还带着很多脏话。她骂了好久,我就气不过回了一句;泼妇,你烦不烦?   结果下午三点左右她叫她弟弟到我家滋事,并用脚在我爱人肚子上踢了一脚,报110苦于没有证据及证人,请求律师我该如何处理这件事情?我可不可以控告对方蓄意闹事?我昨天外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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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1-11 11:10
报警处理
回复时间: 2013-01-11 09:47
你好,1、及时报警处理;
      2、可以申请伤情鉴定,如果属于重伤害,属于刑事责任,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轻伤的话,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维权。
      3、人身损害赔偿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4、期间保存好相关证据,比如医疗票据等等。
回复时间: 2013-01-11 09:51
1、可以报警控告对方寻衅滋事!由公安介入处理,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2、马上采取措施,拖得久对你方不利。
回复时间: 2013-01-11 09:56
报警,由警方处理。
回复时间: 2013-01-11 12:36
立即报警。不要拖延。不然只有吃哑巴亏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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