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李保忠  朱建宇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我从网上借款两千,到现在还了十一万还不行,怎么报警

河南-许昌 12-05 11:47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8)
我从网上借款两千,到现在还了十一万还不行,怎么报警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12-05 13:58
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 [河南-许昌]
  • 李浩律师 VIP
  • 电话:13839030316
  • 25452积分
回复时间: 2018-12-05 15:31
你好,利息过高部分不受法律保护的,可以报警或者提供证据起诉
回复时间: 2018-12-05 11:51
您好,到派出所报警
回复时间: 2018-12-05 11:51
你好,建议主动及时去派出所报警即可
回复时间: 2018-12-05 12:08
这个网络贷款不合法的利息不需要承担还款。
回复时间: 2018-12-05 12:34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与出借人以居间费用形式规避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规定的,应当认定无效。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单方延长借贷期限的,无效,你可以按照原约定的期限执行。
债权人拖延收款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注意操作、财务、信用、合规和民事责任风险甚至是刑事责任风险的识别与防范。
回复时间: 2018-12-05 15:51
起诉对方,要求退还高额利息
回复时间: 2018-12-05 19:49
协商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安徽合肥
上海杨浦区
安徽合肥
湖南长沙
云南昆明
辽宁葫芦岛
江苏无锡
山东东营
安徽合肥
最新回复律师
安徽 合肥
人气:122465
辽宁 大连
人气:1194321
广西 柳州
人气:712522
四川 成都
人气:797754
上海 杨浦区
人气:85202
安徽 合肥
人气:28376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73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