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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混淆权利义务

湖南-岳阳 12-07 21:57  悬赏 0  发布者:lyj600…… 给我留言  回答:(4)
甲于2007年从开发商乙处全款18万购买商品房,并交清了办证所有费用,甲手中有合同和发票,但由于开发商乙存在欠税问题,一直没有给甲办理过户手续(没拿到证)。2012年,甲打算把该房以28万卖给丙,由于没有过户,找开放商帮忙处理,开发商以收取丙2万手续费为条件,把甲的合同和票据毁掉,重新写份合同和票据给丙,仅名字和日期改动,其他与甲的合同一样。然后就完成了交易,丙也拿着合同领取了购房备案登记卡。请问乙收取的2万手续费是否合理,能否退还给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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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8-12-08 01:51
按照合同情况处理
回复时间: 2018-12-08 07:58
委托律师审阅+出具可行性法律解决方案。
回复时间: 2018-12-08 11:57
按照合同情况处理
回复时间: 2018-12-08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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