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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住纠纷

江苏-苏州 06-19 23:21  悬赏 10  发布者:totobo……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是苏州一个学生,我想咨询一个房屋租住纠纷。
2010年4月26日我与舍友租住一个3室一厅的房屋,租期2个月,当时合同并没有写几个人入住,中介当时还说我们可以把没有使用的一间租出,但是我们没用租出,只是4人使用了2间。当时合同为4月26日,但是中介对我们说房屋设备不齐,要到28号入住。28号中介陪同我们看房后,我们当日入住,现在房东让我们按照25号合同到期必须搬走,我们后来与中介交涉,中介说房东已与新租户收取定金签订收据,也知道我们入住时间是28号,但是他必须履行25号搬走,可以进行财务上的补偿。和房东交涉,她咬定我们开始没说4人入住,还有合同写的25号到期,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他说当时没提出现在快到期提出就不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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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0-06-19 23:49
出租方所讲没有道理,你们的要求是合理的。
回复时间: 2010-06-20 16:19
您好!
   建议带好相关材料到苏州市人民路1102号(苏州市公安局对面)江苏谐达律师事务所找孙律师面谈,面谈能把问题讲得更清楚,律师的解答更有针对性,孙律师电话:13914031175、15850805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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