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保忠  毕丽荣  吴亮  陈建新  朱建宇  
已解决问题

家庭婚姻

 01-14 15:40  悬赏 0  发布者:chenli…… 给我留言 地区:四川-自贡 回答:(4)
妻子和丈夫感情越来越浅,妻子认识了一个网友,并见过面,一直有暧昧关系,想过和丈夫离婚,但丈夫不让妻子把孩子带走,就算带走也最多分妻子共同财产的百分之十。妻子觉得分得太少,所以就不离婚,但还是和网友天天电话,暧昧不断。这种情况,丈夫该怎么做?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1月14日 15时49分
丈夫向法院起诉,妻子同居的,丈夫可在离婚时索赔并多分财产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非常感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1-14 15:43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是平均分割,对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的一方,适当少分财产。
(2)您可以向法院起诉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进行判决。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若对方拒绝支付,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有疑问或需法律帮助,可来电具体咨询或预约面谈.
回复时间: 2013-01-14 15:44
只要感情确已破裂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的
回复时间: 2013-01-14 15:48
丈夫可以起诉,要求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抚养孩子。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河北保定
广东东莞
广东深圳
河北保定
浙江嘉兴
广东深圳
福建厦门
江苏苏州
江苏无锡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101849
河北 保定
人气:174682
广东 东莞
人气:395009
广东 深圳
人气:177718
河北 保定
人气:291947
山东 菏泽
人气:35086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6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