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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收据凭条的房租,现在房东不承认缴纳怎么办

 01-15 19:58  悬赏 10  发布者:wh8972……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青岛 回答:(1)
你好,我现在已经毕业一年在黄岛上班,前年11月搬到现在的房子(单间,一个月450),当时是和男朋友一起,所以是他签的合同。后来去年六月份分手,就是我一个人住。因为一些原因我准备辞职回家,计划租到今年2月8号。房租是两个月一交,本来应该是1月8日前交房租的,因为11月拖欠房租被房东催,所以挺不好意思就早交了十多天(估计是12月24日晚),当时他正好一个人,对象不再,他点好没问题。(因为以前交钱的时候也没给过收据,所以这次也没要)
现在的问题是他不承认我交过房租,让我再交一次,而我这边没有收据,但是银行卡的取钱记录和身边的同事只能间接证明有大额资金输出和我要交钱这件事。另外他是一个二手房东,也是租的别人的房子,请问面对这种诈骗,我该怎么维权?
问题补充:
合同签订时间是半年,从2011年11月8日到2012年5月8日。押金两百元。如果房租牵扯不清,押金我能如数要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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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3年01月15日 19时59分
呵呵,你都说了,遇到了无赖了,只能怪你自己当初不小心不注意保存证据了。
追问:

我只能吃下这个闷亏吗,如果我现在搬走,押金还能要回吗?

回答:

要不然,你能怎么办?打他一顿?呵呵。

押金,通常是指担保房内设施不被损害的担保金,如果你们的租赁合同没有明确约定期限,那你当然可以随时搬走,并要回押金。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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