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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阻学生打架致轻微伤 请问我该如何处理这件事

 01-16 13:28  悬赏 0  发布者:fqljzx 给我留言 地区:福建-福州 回答:(1)
我是一位老师,我在劝阻学生打架的过程中被学生召集的社会青年用刀砍伤,法医学鉴定为轻微伤,请问我该如何处理这件事

   召集的学生要负什么法律责任?持刀青年(20岁左右)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学生及其监护人要是不到发生地派出所接受调解,是否可要求事发地派出所立案,或网上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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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1月16日 13时40分
你好,1、对于民事赔偿部分,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医疗费等;
2、对于其它法律责任,由派出所依法处理。
追问:

持刀社会青年我并不认识,但我知道是这名学生召集的,是否可以要求派出所追究该学生及监护人责任?谢谢

回答:

你好,可以要求派出所追究行为人责任,对于监护人的责任,应当通过法院处理。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很好!
评论者:fqljzx 给我留言
时间:2013-01-16 13:48
感谢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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