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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家庭一方未婚,一方育有一对双胞胎(协议归前夫)该如何面对不惑之年!谢谢您们!

山东-聊城 01-17 12:28  悬赏 0  发布者:中国普通工人…… 给我留言  回答:(2)
您好,离异的我和未婚的他经过家人介绍两年的了解组成一个新的家庭,我再婚前生育有双胞胎,但离婚时,协议判给了对方,也就是前夫,而我们重新组成的家庭没有子女,我们俩都快四十岁,余下的大半辈子注定了没有孩子在身边奉养,尽孝,甚至送终,我们也看了我省的有关条例,觉得类似我们这种情况好像没有专门提及,是空白?还是有待改善?我也不清楚,就是想着,我们国家本身就是一个人情大国,如果本着人性化的建设各个领域,难道我们夫妻俩就真的不能要个孩子,在自己身边,可能受传统思想观念比较重吧,但我觉得如果换成任何人,估计都会这么想吧。希望可以重新定义我们,重新计划我们,让我们省的有关条例法规真正的体现出人性化的意义!谢谢各位领导!谢谢您们!
问题补充:
双方目前没有孩子啊!就算双方都是离异,孩子都归对方的还可以要三胎呢!!我对象是未婚,家里就这么一个男孩子,要是我们没办法按照政策生育的话,我们在家族的压力下(男方家族不能没后代啊)不得已会再次离婚(毕竟我们已经不惑之年了)!我是双胞胎!虽然是两个孩子但是是自然怀孕,就一胎!一次生育!希望相关部门给予及时出台相关政策并及时办理!毕竟我们是守法公民,国家也是人情化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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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1-17 13:14
立法和政策暂时是这样的,只能积极履行。
追问:

那只能在政策空白的当下,做守法公民,被迫被离婚,解决中国的传宗接代问题是不是?!

回复时间: 2013-01-17 12:40
你好,可以向人大等立法机关反映,要求完善这方面法律规定。
追问:

谢谢您的回复!我们就是国家普通工作人员,哪有这样的人脉到达国家人大代表那里啊!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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