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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08年开始实施的《苏州市居住房屋出租管理办法》以及《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中

江苏-苏州 01-11 11:25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4)
早在2008年开始实施的《苏州市居住房屋出租管理办法》以及《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中,就明文禁止将车库用于居住。但是2018年11月我在网上看到一个车库出租,和中介沟通后入住,但当时中介并没有告知车库不准住人,中介方也明知道我是住进去的,现在小区整顿不给住了,请问是谁的责任?中介方是否应该退还中介费?合同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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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9-01-11 17:59
可以要求返还不当得利
回复时间: 2019-01-11 11:33
视情况而定
回复时间: 2019-01-11 16:04
合同有效,可以主张退还中介费。
回复时间: 2019-01-11 17:54
你好,这种情况建议诉讼维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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