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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接到投诉公司的恐吓电话

陕西-西安 01-18 22:33  悬赏 10  发布者:smarty……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是在校学生  在中国自考教育中心网报名学习了工商企业管理自考  现在我对它们不满意  不像在那里学了我要退学结果却不退给我费用于是我去工商所投诉,结果他们总部有人打电话恐吓,让我撤诉,说你在西安我们就不能把你怎么了么,如果我们律师去你们学校追究你的责任  给你处分  后果自负  请问我有啥不对 ,工商所如果罚他们钱了  他们会咋样  我在外地上学  会有什么隐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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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1-18 22:46
这是违法行为,针对对方的恐吓,你完全可以报警处理。
回复时间: 2013-01-18 22:35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消费者权益保障法》
    第十九条 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商店提供商品应当明码标价。
    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2,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我的补充: 2013-01-18 22:36
针对恐吓,建议及时报警处理。
回复时间: 2013-01-18 22:53
保留证据报警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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