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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求助,

 01-19 10:04  悬赏 0  发布者:xyz602…… 给我留言 地区:甘肃-兰州 回答:(2)
家里一个半路来的弟媳妇,在我们家未生一儿半女,由于他们结婚时弟弟就患有严重的糖尿病,看着老父是干部家境很好,癞皮赖脸的讨下这宗婚姻,母亲掏钱在市里的房子,为了让他们两口子好好生活,同意有弟媳妇全权办理过户弟弟名下房产证,可弟媳妇背着我母亲的意愿,把房产证办成他们夫妻两人名下,这也可以,只要他们过得好,可是在弟弟弥留之际,弟媳妇要挟我八十老母亲和弟弟,不把房产转到弟媳妇名下他不管弟弟,无奈老母亲和弟弟答应了,弟媳妇把区上公证处的人叫到家里,又是录录像又是按手印,第二天下午弟弟就去世了。
2012年 09月 15日 下午17时-2012年09月17日中午,弟弟丧事办理完了,我母亲侄儿要我等陪同去公证处撤回公证请求,可是那里的办事人态度蛮横,咆哮着说,一切都办理结束了,一切都是弟媳妇所有了。。。。。。。。。。。。
可今天,公元2013年01月18日,区公证处打电话要我母亲去公证处缴纳公证费n千元。。。。。。

当时他们没有缴纳公证费,那公证书是怎么发出的 合理合法吗?
我们是否应该缴纳这笔公证费,我们怎样才可以解决这件事情?

还有,那套房子是我母亲掏钱买下的,经过这么一番波折,那套房子是否能够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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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1月19日 10时09分
答:不是公证机关的问题,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权。
追问:

这个房子是否能够通过法律途径要回来呢?

回答:

答:几率不大。

追问:

确权是确认这笔公证费应该由谁缴纳吗?
我们是否有权撤回公证?

回答:

答:不是,是房屋产权属于谁。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回答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1-19 10:09
你们不应该缴纳这笔公证费,公证费由你弟媳妇承担。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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