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王远洋  
该问题已关闭

你好!楼上业主给我新房屋2013年至2018年漏水五次,第一次堆放湿沙孑,本人未装修不予追究

新疆-伊犁 01-14 23:51  悬赏 0  发布者:丽丽 回答:(1)
你好!楼上业主给我新房屋2013年至2018年漏水五次,第一次堆放湿沙孑,本人未装修不予追究。二,三,四次其称是开发商地暧没安装好漏水,要求恢复状,赔偿损失等。只恢复。第五次壁挂炉坏,餐厅,客厅顶板漏水未达成协议。到2019年1月另一楼上业主又在原漏水基础上拓展面积,走廊,阳台又有渗漏,协商也未统一。此要求写下以后不漏水承诺书无果。如果起诉到法院,除了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要求赔偿修房期间的误工费,保洁费,宾馆住宿费吗?平均每年最少一次,至本人失眠,担心,抬头看天习惯养成可要求精神损失费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9-01-15 07:52
不会支持精神损失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深圳
山东聊城
北京东城区
上海徐汇区
山东淄博
福建厦门
上海杨浦区
江苏常州
浙江杭州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深圳
人气:137114
山东 聊城
人气:200955
广东 广州
人气:3940093
北京 海淀区
人气:250421
上海 徐汇区
人气:105411
山东 淄博
人气:10872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9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