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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重庆-九龙坡 01-20 19:56  悬赏 10  发布者:吕永进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是2010.9.23进公司工资,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2012.4.30签订了劳动合同,现在还没有期满,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没有书面解除,没有协商,就是那种想要就要,不想要就不要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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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1-20 20:23
没有书面通知的,你继续上班,单位有书面辞退通知的,你再凭通知依法维权,确认违法辞退,要求继续上班或拿赔偿金。
回复时间: 2013-01-20 20:04
你好,1、单位违反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3、可以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想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保存好相关证据,比如工资条,工作证等等,以便后期赔偿有据可查。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3-01-20 20:24
答:对公司决定不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3-01-20 20:45
要求支付双倍工资、补办社保,支付补偿金和赔偿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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