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徐荣康  毕丽荣  李波  陈利厚  
已解决问题

父亲再婚,房产的问题

 06-23 11:38  悬赏 20  发布者:wangbi…… 给我留言 地区:山西-太原 回答:(3)
母亲过世,父亲打算再婚,父亲名下两套房产,一套房产证马上就下来,是父亲的名字,另一套为拆迁房,属于补差价的,还没有回迁,只有拆迁证。两年内交房。同时对方有一套私产房,一个女儿。父亲和女方约定父亲的两套留给我,对方的留给对方的女儿。请问1自己私下写的约定有效吗?如果无效应该如何去做才能达到这样的目的而减少不必要的麻烦?2如果约定后,父亲改变主意再订新的约定有效吗?之前的约定该如何订立才能使之后的一切改变都无效。这些约定的订立应该在在婚前还是婚后去做,有时间上的问题吗?感谢您的回答
问题补充:
公正需要我参加吧,那如果之后想变更,我不同意的话,变更有效吗?
协议是去公证处办理还是自己写好再去公证处公正?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0年06月23日 11时46分
1、有效
2、父亲在产权没过户前,有权改变约定。最好办理遗嘱公证。公证的效力最大,只有后立的公证遗嘱才能推翻先前的公证遗嘱。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6-23 12:56
您好,双方可以起草一份协议(并经过公证),协议在双方签字后就发生效力,在等交房后办理变更产权证,以避免以后出现麻烦。
回复时间: 2010-06-23 14:33
可以签订协议,不是必须公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北京朝阳区
湖北武汉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福建厦门
四川成都
福建莆田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8746
湖南 长沙
人气:54580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2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