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李波  徐荣康  罗雨晴  李保忠  
该问题已关闭

宅基地确权合同应该如何才能有效

浙江-嘉兴 01-27 13:29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产权确认协议书
甲方:XXX
乙方:我方
简况:在2006年拆迁中甲方在XXX小区享有占地110㎡宅基地使用权,2007年由乙方全额出资建造,乙方户型2人所享有货币安置费XX元及另行补偿给甲方XX元,合计XX元,双方宅基地使用权与货币安置对调,货币安置费XX元。乙方已全部支付给甲方,现就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产权确认,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共同享有的上述占地110㎡宅基地权永久归乙方使用,在其宅基地上由乙方全额出资建造的房屋及装饰装修所有权归乙方,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对房屋所有权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及继承人享有继承的权利,政策允许宅基地办理过户手续的,甲方无条件为乙方办理宅基地过户手续,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现抽签选房的位于XXX小区3幢4单元302室建筑面积125㎡、XXX小区2幢1单元102室建筑面积101㎡安置房归甲方所有,由甲方选择时间后乙方无条件配合甲方办理房产、水电等过户手续,相关过户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在甲方享有的宅基地上所建房屋今后如遇拆迁,其拆迁所享有的全部补偿款均归乙方所有。如能重新安排宅基地的,宅基地使用权仍归乙方使用,由乙方出资重建,重建后的房屋产权归乙方所有。
四、在宅基地使用权和安置房办理过户手续前,双方均不得以宅基地使用权人和安置房所有人的名义借款或设置抵押。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以方全体成员签字及社区居民委见证后即生效。
                                      甲方:  
                                      乙方:
                                村委会见证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9-01-27 15:41
以当地相关部门的政策为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福州
湖南长沙
上海杨浦区
浙江金华
河北石家庄
四川成都
广东深圳
河北保定
黑龙江哈尔滨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4375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219
湖南 长沙
人气:544491
上海 黄浦区
人气:11655
上海 杨浦区
人气:85003
安徽 合肥
人气:28286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2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