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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酒驾赔偿问题

广东-江门 01-21 20:01  悬赏 0  发布者:czxczx…… 给我留言  回答:(5)
甲饮酒驾乘电动车撞上乙,现在甲受伤在医院,没什么大碍了。乙轻伤。两车已报废,赞时给交警拘留。我想问一下。乙可以向甲索取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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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1-21 20:04
1、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2、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3、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回复时间: 2013-01-21 20:04
乙可以向甲要求赔偿损失。
回复时间: 2013-01-21 20:10
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如果构成人身损害或者伤残的建议先去司法鉴定中心做伤残等级鉴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12万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
追问:

乙应该用什么理由向甲索取赔偿?

回答:

过错方就要承担责任1

回复时间: 2013-01-21 20:10
由交通队做事故认定,按照事故责任,要求赔偿,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13-01-21 20:48
根据事故责任认定,可以起诉对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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