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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无交通提示灯路口,发生车祸

宁夏-石嘴山 01-21 20:57  悬赏 25  发布者:bin406…… 给我留言  回答:(5)
2013年1月20日2:00 ,于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云海宾馆门口,当时十字路口交通警示灯为黄灯,小杨(化名)开车带儿子和妻子由北向南方向驶进速度大约30-40KM/h在驶入交叉口时,小王(化名)由东向西驶进速度不明,撞击到小杨的车辆的坐车头,事故发生后,小王逃逸,请问这事故责任是怎么分配的,肇事逃逸会是怎样的处罚
问题补充:
能请各位律师,讲一下关于肇事逃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交通法的法律第几条,或者粘贴复制也可,发链接也可,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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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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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1-21 21:34
1、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2、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3、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回复时间: 2013-01-21 20:57
逃逸的话要负担全部的责任的哦!
追问:

肇事者逃逸后,在交警赶到现场之前,肇事者通知其弟弟到场,解释说是其弟弟开车造成的交通事故

回答:

顶包被查出责任更大!

追问:

再请问,由于交通事故造成的重大财产损失,算不算犯罪, 我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说,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只是200元至2000元罚款,那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算犯罪吗?回答完我采纳 谢谢,

回复时间: 2013-01-21 21:07
报警,由交通队做事故认定,确定事故责任。交通事故逃逸,交警可以吊销驾照。
回复时间: 2013-01-21 22:29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半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 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希望对你有帮助。
追问:

请问你说的刑罚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什么?顶包算吗?

回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后让人顶替的行为本质上可分为交通肇事后的“逃逸”和“顶替”两个行为。肇事者找人顶替构成肇事后逃逸和“妨害作证罪”。

回复时间: 2013-01-22 09:32
受害方根据交通部门认定的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另外,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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