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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22 13:42  悬赏 0  发布者:2013-1……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广州 回答:(2)
广州人在佛山买了房子,1月2号装修时装修工人因泡水导致楼下的客房顶,鞋柜墙壁渗水,处理后已经不渗水了,协商赔3千元作为修复,但要保证一年后衣柜不发霉变形。1月15号左右楼下又说客厅楼顶渗水,经管理处查看后,我们没有违规,只是正常放沙子,而且开发商已经答应无偿给楼下住户修复客厅楼顶,大厅的位置我们没有打过地板,反而是楼下住户装灯时打了爆炸螺丝,但楼下住户一定要我们再赔3千元,不然就起诉我们,我感觉很不公平,还列出各类赔偿金额:客房屋顶1500元,厨房屋顶500(厨房并没有渗水)餐厅鞋柜1800元,客厅屋顶3500元,潜在损失部分:客房衣柜8000元,厨房吊柜2000元,客厅吊灯1600元,误工费5600元,交通费200元,翻修期间安置费(房租+搬家费)5000元,房屋损毁鉴定5000元,诉讼费200,合计34900元。请问楼下所列的费用是否有法律依据?鉴定的费用是楼下支付还是要我们支付?如果楼下起诉我们是否要到广州起诉,楼下的律师费是否也得我们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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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1月22日 13时50分
不动产案件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律师费自行负担。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1-22 13:59
这种事情因果关系复杂,还只能通过法院起诉确认责任有否及大小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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