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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合伙的设备

湖南-长沙 01-23 18:28  悬赏 5  发布者:dcvv12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那厂3人合伙,共出资150万元,我是股东之一。2011年厂子亏损了,另两股东已拿走厂里30多万元,我多次要求他们将钱交厂里,他们不交。亏损后,厂内的事都找我处理,为将厂支撑下去,2012年我个人又为厂内垫付了20多万元。在半年的时间里,我多次找另两股东,要他们来处理厂里的事,他们不理会。现在我已将厂内20多万元的设备变卖,用于还厂里欠的20多万元钱,我这样处理厂里合伙的设备可以吗?另两股东要告我盗窃罪成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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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1-23 22:31
你所说的合伙到底是什么性质,这个很关键。是否一起建立了一个公司,如果是这样的话,你们的投资款就是公司的资产,私自占有公司资产金涉嫌抽逃注册资金罪或职务侵占罪,具体看他们是什么身份了。


你如果是三方约定负责经营的,可以决策卖设备还债,但是如果程序不到位的,可能被对方抓把柄。


有问题,欢迎追问。
回复时间: 2013-01-23 19:58
你好,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资产需要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因此未经一致同意的其他合伙人可以追回,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你是为了合伙企业的利益,因此不必承担赔偿责任。
    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或者合伙企业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应当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构成职务侵占罪,如果你的两个合伙人拿走的钱未用于合伙事务,已涉嫌职务侵占,可报案追究刑事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1-23 20:44
对两个股东,可以要求退回款项,承担相关责任,具体请来电话详细说明情况,需要取证进行,尽可能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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