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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夫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的问题

 01-23 20:45  悬赏 20  发布者:powers……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广州 回答:(3)
“妻子”是智力残疾,即限制行为能力人,“丈夫”为其法定监护人,这种情况下,“丈夫”有权处理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吗?比如房产买卖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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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1月23日 21时04分
有权处置夫妻共同财产,如妻子的近亲属认为她丈夫的处置财产的行为对妻子不利的,有权向法院起诉。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1-23 20:57
你好是无权处分的!除非为了她的利益!
  • [湖北-武汉]
  • 徐涛律师 VIP
  • 电话:15327446830
  • 183175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1-23 21:13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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