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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06-24 20:22  悬赏 0  发布者:wushao……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阿姨跟邻居发生口角 然后邻居拿铁棒击打阿姨头部 致使我阿姨脑部大出血 经抢救才万幸救回一命 打人方拿着钱上门道歉 我们想以法律手段追究他责任 请问是不是就不能拿他们钱 这种能判他入狱吗  入狱的话是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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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6-24 20:29
1.不是;
2.可以报警并做伤情鉴定,如果属于轻伤以上,对方可能是要入狱的。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可以要求对方予以赔偿。
回复时间: 2010-06-24 20:30
如果经鉴定为轻伤以上,可以追究其刑事法律责任;这与接钱没有关系,钱是用来赔偿各项损失的。
回复时间: 2010-06-24 20:50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以上的,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责任。能坐多少年,要看受人的受伤程度等才能确定。
回复时间: 2010-06-24 21:48
对方很可能构成刑事罪你们可以报警追究他的刑事责任,钱可以拿,具体电话咨询。
回复时间: 2010-06-24 22:57
如果你阿姨经鉴定为轻伤以上,可以追究打人者刑事责任;打人者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的,量刑时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即:如果你们接受对方赔偿的,对方可能会轻判;如果你们拒绝对方赔偿的,对方则按照案件的情节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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