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工商查询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该问题已关闭

工学交替的有关法律

江苏-无锡 06-25 13:26  悬赏 0  发布者:shehui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是一名大二的 学生,学校在寒假以工学交替的名义把我们带到工厂实习。工厂的负责人在学校承诺我们的待遇与在厂的 工人一样,工资也一样,并且我们也可在工厂学习,不会耽误我们的学业。可 来到工厂后,我们除了工作还是工作。学校派老师给我们上课的时间不足24小时,五门课程只上了三门,工资也比原厂工人少一半。工资也并不是直接发给我们而是由工厂给学校再由学校给我们,工厂的理由是这样可以不扣我们的工资税收。到现在我们工作了5个多月,提出回校的要求,学校和工厂都不同意,让我们继续工作到8月15号(暑假从7月8号到8月27号)。他们违法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6-25 13:45
和学校和工厂交涉,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山东东营
广东深圳
浙江杭州
广东深圳
江苏徐州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5928
福建 厦门
人气:127803
湖南 长沙
人气:556079
湖北 襄阳
人气:447988
安徽 合肥
人气:289728
广东 深圳
人气:13900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1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