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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怎么诉讼

浙江-杭州 06-25 16:10  悬赏 20  发布者:吴燕Z 给我留言  回答:(9)
我妹妹在2008年12月份发生车祸,导致大腿骨折,至今未愈,当时交警部门出具一份肇事司机负主要责任,我方负次要责任的责任认定书。现在我方想提起诉讼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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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6-26 05:25
属于人身损害,先申请鉴定,按照鉴定结果和受伤者实际情况,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数额,而后起诉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0-06-25 16:14
依法起诉肇事方和保险公司,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0-06-25 16:16
准备证据,将肇事方和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一并告上法院,主张医疗费、误工费等相关费用。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回复时间: 2010-06-25 16:17
超过诉讼时效了
回复时间: 2010-06-25 18:38
向法院起诉。但是可能超过了诉讼时效而丧失了胜诉权。
回复时间: 2010-06-25 18:52
1、人身伤害提起民事诉讼的时效为一年,你妹妹车祸事件距现在超过一年,起诉前应准备最近医治大腿骨折伤的医疗诊断材料并进行法医学鉴定。
2、损失包括前期医疗费用、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3、被告为肇事司机、车主、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
4、诉讼请求中你的总损失先扣除保险公司应赔的部分,此外可按你三对方七的责任分担。
回复时间: 2010-06-25 20:17
请及时起诉。
建议委托律师办理,否则你方很被动。
回复时间: 2010-06-25 20:18
委托律师办理就可以了,相关赔偿项目法律有规定。
回复时间: 2010-06-28 10:42
建议委托律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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